菸害防制修法將於3月22日由行政院公布後正式上路,修法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、加熱菸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以及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、校園全面禁菸、禁止使用加味菸等重點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,於今(22)日正式上路。
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已於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,行政院訂於今日施行。即日起中央與地方針對電子煙、加熱菸違法產品執行查緝專案,並將公布周知稽查成果,保護民眾健康。
針對本次菸害防制法修法,國健署重申這次修法大重點:ㄧ、全面禁止電子煙,包括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二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(如加熱菸)。三、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。四、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%。五、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。六、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。七、加重罰責。例如全面禁止電子煙部分,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。
對於菸害防制修法網友也紛紛湧入相關貼文留言,「寧願路上抽電子煙,起碼沒那麼臭也不會亂扔菸蒂」、「但我寧願一堆人抽電子煙,至少沒那麼臭」、「我不抽煙,以前超討厭抽菸人,也不知道哪個殺傷力大,但至少身邊同事改抽電子煙的,我不會覺得很臭難呼吸,反而一般紙菸的很臭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