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電信市場合併案,除了遠亞併,外界更密切關注「台台併」是否破局,台灣大哥大及台灣之星雙方合併合約去年年底已到期,但因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附加條件要求繳回超額頻譜,雙方已經重新再協商條件,併購價預計再砍85億元,目前價格為197億元。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1月18日通過「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」、「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」、兩大合併案,不過台灣大哥大合併後的附帶條件,要求於2024年6月30日期限內繳回,1GHz以下10MHz超頻頻譜。但繳回後,得新建設基站來補足覆蓋率,加上要承擔台灣之星原264億元的負債,實屬不可能以原先方案作併購。
究竟台灣大哥大是否還要併購台灣之星?合併金額如何協商調整?台灣大哥大如何在合併過程中,繳回超標頻譜,又照顧台灣大哥大及台灣之星的用戶權益,確保網速穩定、使用品質,總經理林之晨於今(24)日招開正式董事會決議再商討,後續發展值得關注,希望很快有最新消息可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