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兩蔣日記」等大批蔣家文物所有權爭議,引發各界關注。國史館對蔣友梅等蔣家後代提告確認「兩蔣日記」等文物所有權歸屬,一審判決蔣介石、蔣經國父子兩位故總統任內的235項文物應歸國有,非任內的232項文物則歸蔣家繼承人共有,蔣友梅提上訴,昨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,維持一審判決。全案蔣友梅仍可上訴。
故總統蔣介石在世時將日記、總統府文件和史料等文物交付給兒子蔣經國,而後蔣經國連同自己的文件一併交付兒子蔣孝勇,蔣孝勇將這些文件掃描成微縮膠卷再轉交妻子蔣方智怡保管,後與美國史丹佛大學簽約,託付保管50年。
國史館2015年對蔣家後代提告確認「兩蔣日記」所有權後,先對蔣孝剛撤告,再與蔣方智怡8人調解,僅提告蔣友梅、蔣孝嚴、蔣蕙蘭、蔣蕙筠、蔣萬安、陳忠人、丘如雪7人。2020年台北地院一審判決,依照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,兩蔣任職總統任內生成的「總統批閱文件」、「總統手令影本」、「蔣公日記抄本」或「總統致美國詹森總統函件」等235項文物屬於中華民國所有,應由國史館管理,非任內的232項文物則歸蔣家繼承人共有,除蔣友梅不服,提起上訴外,其他蔣家人均未提上訴而確定。
高院先前開庭時,蔣友梅律師表示她不是在乎隱私問題,反而認為所有文物都可以公開,她在乎的是怕文物被有心遮蔽,僅部分「選擇性公開」,造成外界誤解。高院在審理之後,維持一審見解,駁回蔣友梅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