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視新聞資訊台4月20上午7時,在新聞跑馬燈誤植「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」等字幕,同日9時二度出包「大屯火山爆發 岩漿滾滾而下」、「台北凌晨下起拳頭大冰雹 市區交通大亂」等錯誤新聞跑馬燈,NCC在各界關注、議論下於今日做出裁定,對華視分別開出兩張50萬元的罰單,共計100萬元。

第一張罰單是華視新聞資訊台「華視晨間新聞」在111年 4 月 20 日 7時許於畫面下方快訊播出 11 則 台海 戰爭及天然 災害 相關訊息, 恰逢烏俄戰爭全球敏感時刻,更易引發全民不安情緒, 違反廣播電視法第 21 條第 3 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規定。以廣播電視法第21 條第 3 款、廣播電視法第 43 條 第 1 項 第2 款規定決議核處50 萬元。
第二張罰單是華視新聞資訊台「 0900 整點新聞」於111 年 4 月 20 日 9 時 34 分、36 分許於畫面下方跑馬燈快訊播出 3 則災 害 相關訊息, 違反廣播電視法第 21 條第 3 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規定。以廣播電視法第21 條第 3 款、廣播電視法第 43 條 第 1 項 第2 款規定決議核處50 萬元。